。《2007国家规范》条款中与学生签证相关的部分导致了澳大利亚移民条例中对相关条款做出相应调整。移民条例中学生签证的相关变化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由澳大利亚教育科学与培训部(DEST)负责执行的《2007年招收海外学生的教育与培训机构及注册审批机构的国际行业规范》(简称《2007国家规范》)已经于
8周岁以下学生所需的社会福利安排
根据《2007国家规范》和《移民条例》所规定的调整内容,澳大利亚教育机构需为18周岁以下的学生确定经校方批准的福利安排期限。最短福利安排期限为学生的录取确认书(CoE)上载明的学习时间再加7天。“住宿和福利安排确认信”(CAAW)须注明该福利安排期限,教育机构应该为学生提供一份已签署的CAAW信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副本,该信件应随学生签证申请一同提交。
经修正的学生签证8532条款规定,自
学生转学
从
课程进度及出勤要求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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